公司开展2020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

发布日期:2019-12-17 发布来源:成德南公司 阅读量:535次

按照新税法相关规定,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。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,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,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
为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2020年度能正常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人力资源部通过公布个税平台、发放通知、逐一确认的方式,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员工个人在2020年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保障了公司全体员工的个人利益。